【国家档案局3号令】一、
《国家档案局3号令》是国家档案局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全称为《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该令旨在进一步明确机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以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该令对机关单位在档案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哪些文件应当归档、哪些可以不归档,以及不同类别文件的保管年限。通过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减少重复劳动,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国家档案局3号令》还强调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档案清点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总体来看,《国家档案局3号令》是推动我国档案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系统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文件名称 | 国家档案局3号令 |
实施时间 | 2018年1月1日 |
全称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
主要目的 | 明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规范档案管理 |
适用对象 | 各级机关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 |
核心内容 | - 明确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 - 规定各类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 - 强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
管理要求 | -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 定期进行档案清点和整理 - 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意义与作用 | 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档案资源有效利用 |
三、结语
《国家档案局3号令》作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规范,不仅为机关单位提供了清晰的档案管理依据,也为今后档案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该令精神,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和公共服务。